按法律,购房后得双方债务是否也象婚后一样属于双方资产(无法证明钱的去向)?按法律,会如何裁决这样的情况?请给我一个帮助她处理的办法!
更新时间:2006-02-10 09:02:28
问题描述:
我一个朋友2002年谈了男朋友并合资按揭买了房,现在由于两人感情破裂,双方提出分手,但在房屋分配上出现争端,男方提出女方他借的债务,要求女方也要负责偿还,但他单方面提出的债务却非常多的一部分女方不知情,并要求如果女方要房的话,得按房子现有市场售价得一半付给现金,现房屋和按揭得存折均为两人签名,这种要求合理吗?我朋友该怎么办!非常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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