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处理呢
更新时间:2006-02-03 21:33:35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现在有一事向您咨询:我和丈夫2002年2月
结婚,至今没有孩子。我于2004年9月考上研究生,辞去工作,脱产读书,并将于2006年7月毕业,此期间我没有收入。丈夫于2004年8-2005年2月出现婚外恋情,并发生出轨事件。事发后,他表示要痛改前非,我原谅了他。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发现自己内心无法原谅这件事和他做过的事情,每次想起都非常痛苦,并且发现自己对他的爱情已经慢慢消失。所以我于2006年1月向他提出
离婚,他还没有同意。现在我们的财产情况如下:有一处住宅商品房,于2004年2月购买,首付款加上近两年的月供,近15万元;数码相机,摄像机,冰箱,家具,电器等价值近1万8,现金存款2万(当然主要是他的工资)。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哪些财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应该如何分割,才比较合理?如何分割,对我比较有利?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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