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扶养问题(子为成人,但患有精神疾病)
更新时间:2007-08-06 20:10:01
问题描述:
男方,70岁,退休收入约2000元;女方69岁,退休收入约530元,父于2000年弃家出走,将工资卡,以及存折全带走.当时,岳母病瘫在床(女方是独女)儿子在家摔东西.儿子于2001年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其间请男回家,不回,后岳母去世,仍不回,于2002年回家提出离婚,因儿子的抚养费及医疗费的比例没达成协议,再次弃家出走.现女方要求离婚,能向男方提出什么要求?急切等待答复的人,谢谢帮忙!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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