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法院以借款起诉,为什么法检都认定不是借款性质?请问律师我这还能以什么理由去申诉?
更新时间:2022-12-09 17:00:4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在网上认识一女生,她以过生日为由让我给她转1800元钱给她买生日礼物,于是我给她转款了,她在我转款后说了句谢谢亲爱的。后来两个人没谈成,我找她要钱她说过十年还或者等有钱了给。我到法院以借款起诉,法官看了我们双方聊天的微信
证据我给女方转款后女生说了句谢谢亲爱的就认定是赠与性质判女方不用还钱,我又申请检察院抗诉,检察院认定是我转给女方款后女方说了句谢谢亲爱的同样认定是赠与性质,女方说谢谢亲爱的应是她单方意思表示,我们微信聊天女方说今后还款我们是有借款合意的,为什么法检都认定不是借款性质?请问律师我这还能以什么理由去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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