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
更新时间:2022-12-04 20:23:08
问题描述:
春暖花开业主投诉问题:接到金科春暖花开楼盘地产商的在12月9号至12月11号交房电话通知,目前金科春暖花开不具备交房标准却要强制交房。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有以下几点:
1.没有固定电
2.交房现场开具不了购房大发票
3.27号楼和19号楼间距不达标
4.小区内工程质量有问题,施工没有完成完善如院内钢筋裸露、地下车库建筑墙体漏水严重等,围墙外深坑没有安全防护,道路旁有违建小房
5.绿化率达不到40%
6.智能社区的承诺没有体现
7.未能给业主公示交付条件的国家交付合法标准展示
8.8月应交房但逾期交房,目前未达交房标准违规强制交房
一、开发商交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开发商交房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规划验收合格证;
(2)消防验收合格证;
(3)绿化验收合格证;
(4)环保验收合格证;
(5)卫生防疫验收合格证;
(6)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
(7)车库及道路验收合格证明;
(8)安全防范设施验收证明;
(9)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合同履行确认书;
(10)工程竣工备案证明。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
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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