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们中方的员工应该采取什么措施?PWC在英国我们只能通过邮件和他们联系,我们还应该找什么人,是不是应该去找PWC上海办事处?我们这样索取赔偿是否有根据?
更新时间:2006-01-26 11:04:54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是一家英国公司在上海的办事处。05年12月13日公司的总经理,英国派过来的对我们宣布公司正在破产清算,要解散上海办事处了。接受破产清算的是英国普华永道(PWC)我们的公司是与上海外服签的。12月23日我们全体员工8个人在外服和普华永道(PWC)这边接管的人VICTOR碰头。外服找了律师过来要求PWC赔款给与2个月的工资赔付,并出具了以前相同情形的案例。普华永道的人说会转达给英国,并在圣诞节以后做出回复。同时,外服给了我们退工单。在其中一个月之内,我方曾几次找过这个PWC VICTOR 但是他都说赔款会赔得,让我们先把公司上海处的固定资产处理掉。将近一个月没有一个明确的回复,我们找了PWC英方代表Jane,但是我们得到的回复是PWC只能付给我们12月份到13号的工资,赔款方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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