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一下,这样的合同属于不平等合同么,是有效合同么,如果我签完,结果考上研究生了必须得赔偿3万元违约金么?如果我提前30天通知院里要解除劳动合同,又不对院里造成什么经济损失还用陪钱么,我有没有解除
更新时间:2006-01-20 13:07:1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一家市级医院的职工,最近
沈阳市各市级医院都改成聘任制,要签
合同,而我在今年一月分刚刚参加完研究生考试,成绩还未出来,而合同近几天就要签完,一签就是三年,单位制定的
违约金是职工违约一年陪单位一万元,而单位违约一年是陪员工1000元,我觉得很不公平,还不能不签,万一考不上研究生,我还想在这工作,因为我上班四年了,这四年里都没签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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