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没有任何人通知,本人觉得好像个人的权利似夫受到了伤害,但是又不知道如何维护,特向你反映,希望得到您相关的指导,谢谢了。
更新时间:2006-01-12 13:30:23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5年5月23日进公司,签合同时被告知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由于公司每年年初统一对所有员工进行重新签合同,所以本人的合同期限到2005年12月31日结束)。本人在2005年12月10日举行婚礼,并邀请了公司同事参加,并向全公司同事发了喜糖。并经领导同意请了10天(2005年6日—15日)婚假,与2005年16日回公司上班。2005年12月23日突然被告知公司2006年将不和我续签(薪水支付到2005年12月31日但是没有奖金(一年工作以及公司的业绩公司和个人的工作表现,公司会每年给与员工一定的奖励。因为公司奖金于第二年的3或4月份才发),之前没有任何人通知,原因是本人工作不好(部门同时可以作证本人工作态度一向很认真,工作上没有出过错误没有,工作积极,也乐于帮助同事)。本人觉得好像个人的权利受到了伤害,但是又不知道如何维护,特向你们反映,希望得到您相关的指导,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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