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如果开发商出示了《单体验收合格证》,我们能以该小区未取得《综合验收合格证》为由,拒绝收楼吗?2、合同中没有详细说明收楼时小区应不应把绿化弄好,那我们能不能因为小区的路都没修好,绿化也没弄好为
更新时间:2006-01-12 13:05:52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9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中约定开发商于2006年1月31日前交楼。现在交楼的日期快到了,开发商开始催我们收楼。可我们去收楼的时候发现,小区里面并没有弄好,单元门前还在施工,单元门前的路上尽是土和石头,小区里面的绿化也很少,单元前面根本没有,而且从小区大门根本不能走到各单元门口(因为都路没修好)。于是我们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可是开发商说这几栋是一期,现在拿不出《综合验收合格证》,只说是有《房屋单体验收合格证》。同时还一直催促我们交钱收楼,还说如果31日前不收楼,那么违约责任由我们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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