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工作中左脚脚趾两处骨折,因为没上班就没有工资。是否合法,我能拿到相对的补偿吗?
更新时间:2022-09-05 10:32:54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在工厂工作时左脚脚趾有两处骨折。我去医院打石膏,现在我在家里康复。工厂的意思是报销医疗费用,另外一天只报销30元(护理费、营养费)。工伤造成的工作费用损失不予赔偿,因为如果你不去上班就没有工资。此外,我没有买保险。工厂的做法合法吗?我能得到相对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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