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1如果我把小孩子生下来,这是叫私生子,我和男方会不会有什么犯罪?如果他不能做孩子的爸爸,那他给孩子的抚养费要如何制订,同时他对孩子有没有什么要实行的义务?第二,不管孩子是否生下来,我是否有
更新时间:2006-01-11 21:01:52
问题描述:
2004年7月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后来与他交往并发生了关系,但在2005.12月的时候我发现他应有女朋友,询问他时他才告诉我他已结婚了,当时我很受伤,并打算与他分手,但是后来我们还是有在一起过,直到2006.1.5日我已发现自己怀孕了,曾问他打算怎么办,但他一直不愿与我联系,直到2005.1.8号晚上,我亲自去车陂路他家看他有没有在家,要他处理这问题时,他老婆也在,当时打了我,同时他在他老婆面前给我的答案是,他已不可能离婚,她说她不爱我,也不可能和我结婚,但是他对我已经造成了伤害,我原本打算是把小孩子生下来,然后要他和我结婚的,但是现在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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