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帮帮我1,我当时没报案,现在其实也打算自己忍了,但是我必须防止其他意外和侵害,我是不是该现在到事发所在地派出所登记备案?2,验伤得流程是怎样的?我现在去各医院的诊断书可以作为依据吗?诊断书上写
更新时间:2006-01-08 20:48:5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当天晚上我被一个人叫出去,一个我认识的男人和我前女友现在是恋爱关系,但这个男的非说是我欺负他女朋友了,这个女的也说9月份和我单独去绍兴游玩,说我强暴她,当时去外地玩是她主动提出和我去的,而且房间也是她说住在一起的,而且我特意问过她当时没男朋友,我也没女朋友,第一天的时候我就说过我很喜欢她,而且她也没有拒绝,当晚是两厢情愿得住在一起,而且第二天我们还很高兴得去了另一个地方玩,但是回来以后她说我们不适合在一起,从此就是一般朋友的关系。11月的时候,她和我认识的另一男子谈了朋友并同居,我有意是避开他们,但突然2005年12月7日晚,她告诉那个男的说我在外地强奸了她,并且他们一行五人蓄意骗我出来,接着我遭到了几个人的暴力伤害,致使我当时多处外伤,但当时我没报警,本不想搞得单位爸妈都知道,但现在自己休养了一个月,看了多家医院,其他外伤都已痊愈,但发现自己的左眼视网膜黄斑区由于当时冲击出血,造成裂洞,现在左眼视力戴眼镜才0.5,并且无法矫正,而且看东西变形,我现在要怎么办?期间对方还给我发过一次短信威胁,内容是:“你是不是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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