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结婚证后,继父便离开了我们。现在我们可不可以继续告他?可不可以向他提出还款及赔偿的请求?
更新时间:2007-07-21 09:22:58
问题描述:
我妈跟我继父一九九七年经人介绍跟我继父认识,拿了结婚证后,在二零零三年又拿了离婚证,但还是在一起生活。这期间,他儿子结婚时,我母亲出了四千多元,而且他们单位集资时,又找我母亲拿了三千,说是以后有分红款;可是后来,他只还了本金的三千元,分红款一分都未付。
二零零六年,我母亲查出患有乳腺癌,继父便离开了我们。
我想问一下,当时因为母亲有病,所以没有精力告他,现在我们可不可以继续告他?另外,可不可以向他提出还款及赔偿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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