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A是不是属于不当得利,我们能不能讨回给的钱?另外,如果要讨回给A家的钱,应该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以什么样的名义去起诉A呢?胜算又多少?盼望律师们能够给以指导!多谢了!
更新时间:2006-01-07 13:51:33
问题描述:
弟弟(16岁)和A(16岁)一起骑摩托车去玩,结果撞到了一辆三轮车,车上的人受伤,弟弟也受伤。摩托车是弟弟借同学的,开始的时候是弟弟带A.但后来弟弟觉得冷了,就让A带他。发生事故时,是A骑着摩托车,弟弟坐在后面。后来,弟弟和受伤的那个人住院,而A将摩托车带回自己家中。弟弟的医药费是我们自己出的。结果A家人要求我家和他家平分受伤的那个人的医疗费,这合理嘛?我们不给,他们就不给摩托车. 摩托车的主人急于要回摩托车,我家人无奈,只好给了A家3000元钱,要回了摩托车。不给钱,A家拒绝给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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