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否可以不覆行1之合約,有通知,但業主不接受,但通知單上留有他看過當份通知書的指紋)2、我一月份到底該不該交租,若到127日我退租,他不退我押金,也不接收房子,我又該如何處理。謝謝律師
更新时间:2006-01-06 22:12:59
问题描述:
1、合同起始日前通知取消合同,是否屬於違約(12/2日簽訂,租賃日由隔年1/1日至12/31日,於12/5日通知合同取消,不生效)2、有一租賃合同簽約2年,到06年4月31日,明訂第一年不得退租,第二年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但12月通知業主只承租到1/27日,業主以合約上無寫明需退押金為由,不退押金,也不接受退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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