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那份合同有效吗?如果有效那么合同的终止时间应该按那个为准?
更新时间:2006-01-09 20:57:06
问题描述:
在2005年6月我与现在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在我签字后直到现在公司也没有给我我应该拿到的其中一份,现在公司成立另外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原公司要求我解除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在于新成立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新的合同日期为2006年1月1日到原来签订的合同的终止时间,在这个时候我才看到了原来签的那份合同,发现2份合同上面的合同终止时间不一样,整整相差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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