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我的孩子的权益有什么保障?什么是生育权?请问我的这种情况能否要求他承担遗弃罪?刑法能否对他有约束?如果我得到孩子,孩子户口能否在他的户头上?我没有工作,收入微薄,但十分想要孩子,能否判给我?
更新时间:2006-01-04 15:55:51
问题描述:
我与男朋友同居2年,感情不错,但他家人一直反对我们的婚事,原定2005年10月4日结婚,但到那天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了,我们的感情开始破裂,他提出分手!(我认为他另有新欢),但我怀孕近3个月了,他和他的家人强制我做人流,但医生说我不能再做了,他整日的逼我,我情绪一直受打击,去看心理医生,定为深度抑郁症.他还想等孩子出生后就抱走,以后也不允许我见孩子. 他还提出生育权的问题,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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