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我继续上班,是否已经算原有的劳动合同延期,我仍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如果没有任何通知,我也不去深圳,我与公司的关系将如果解决?
更新时间:2005-12-31 23:51:27
问题描述:
公司由于经营问题,将广州办移到深圳工厂,预计会在2006年1月20日左右会搬到深圳去,但我不想去深圳上班,劳动合同将于2005年12月31日到期,今天其他同事已经收到了新的劳动合同,而没有我的,而在此之前也没有任何书面或口头的通知——公司将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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