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她手里有利器我就将对方推开了,可以构成轻伤二级。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如果赔偿的话三方如何担
更新时间:2022-07-03 18:07:0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的案件如下:
本人朋友和一对方女生出现矛盾,我在与对方沟通交涉中,对方直接摔酒瓶子扬言要弄死我,我觉得她手里有利器我就将对方推开了,我将对方女生推开后,对方冲向我的朋友将我朋友扑倒在地,她们在地上扭打时我踹了对方女生一脚,监控中不能清楚看到我踢到了她,但是能看到我有踢的动作,后来她们两被拉开后,对方女生几次冲上来被拉开,最后一次冲上来踢了我一脚,我想踢回去但是没有踢到。然后她就报了警,说她手骨折了,警察到现场后询问了我们的基本信息,调取了监控后就离开了,过了大概十天叫我们去录了口供,录口供时我没有承认她倒在地上时我踢了她,警察逼问了我几次我都坚持说的她快要倒在我脚上了,我一个趔趄,警察也多次询问我的朋友我有没有踢对方,我的朋友说她不知道。在录口供前对方也和我们沟通过,要我们支付11万的赔偿,因为我方都不知道她的伤是如何造成的,我们没有答复。昨天我咨询了法医,法医说她掌骨完全性骨折,可以构成轻伤二级。但是目前那个女生没有去做司法鉴定,目前派出所立的案只是民事案件。我想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如果赔偿的话三方如何担责,没有达成和解我会构成什么罪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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