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我和总部的劳动合同只到2000年,之后是子公司与我续签,我这种情况算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了十年吗?(2)总部的聘任书能否作为总部与我的劳动关系的证明呢?(3)我这种情况如果符合订立
更新时间:2005-12-22 21:01:08
问题描述:
首先感谢您的快速解答!我还是昨天向您咨询的那个国企职工,还有几个问题麻烦您解疑:我93年进入重庆总部,96年总部与我签署劳动合同到2000年;98年我调到北京子公司,2000年合同到期,总部委托北京负责人与我续签合同到2003年.03年原北京负责人退休,总部聘任我为北京子公司的法人兼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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