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有赔偿的可能性吗?如果不赔偿或者赔偿的不如意,我该怎么办?保险公司的诉讼期限是60天吗?这60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如果要是超出60天,我们有什么权利?我们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5-12-22 08:38:35
问题描述:
2003年1月我父亲在保险公司上了保险,有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今年10月中旬,我父亲因为急性心肌梗死而住院. 不过,现在涉及到了理赔。保险告诉说我们的原始单上写的是我父亲不吸烟、不喝酒。父亲不知道是怎么写的,不过他还签了字,具体是什么原因我也没弄明白。我们和医院所诉的是吸烟喝酒,保险告诉说我们所说的与事实不符。不过,现在结果还没有下来,保险公司说也 许是加费(按亚健康人群多收费)在按比例赔偿,也有可能拒保。现在父亲病了,常年需要吃药,还不能像往常一样的工作。他也受不了刺激。我不想告诉他这件事情,可是我还害怕结果不尽人意。我去咨询保险公司的业务了,他们说,我们投保三年了,已经超过了两年的易出险期限,已经成为了一分合同,可能不会差的太多。可是,现在我除了等待之外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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