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公司能否为其员工甲购买购买意外伤害保险?4.对于该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能否以代位求偿权主张向
更新时间:2022-06-27 17:26:17
问题描述:
2016年5月1日,A公司为其员工甲在B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是甲的妻子乙,保险期限为5年,当日生效。2019年6月1日,乙因疾病去世。2019年8月1日,甲下班途中被丙驾驶一辆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A公司遂向B保险公司请求支付保险金,B保险公司以甲在投保时故意隐瞒其当时已有心脏疾病为由要求解除
合同,并且拒绝支付该保险金。请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能否为其员工甲购买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说明理由。
2.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为甲的妻子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B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对于该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5.若B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成立,其在支付保险金后,能否以代位求偿权主张向丙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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