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请问律师,他的这种家庭财产公证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穷光蛋,是否有效.其次,他现在实际控制的公司的收益能否成为他个人财产.再次,如果我起诉的话,应该怎样得到清偿?谢谢!200
更新时间:2005-12-21 00:30:5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最近碰到了这样一个事情,关于民事财产纠纷的问题.主要的依据是一份购买股份的合同,这份合同上面主要是另一个人购买我在一个公司的股份,股价为x万元.合同签订了以后,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和我签合同的这个人并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支付股款.这个人口头说马上支付,但是迟迟没有行动.快到年底了,我一直想把这个事情在年前解决,所以我想到了起诉这个人.但是,因为这个合同是我和他个人签订的,如果他给我钱,必须是以个人财产支付.但是,我又发现,这个人的个人财产似乎都以另外一种方式躲藏起来了.具体到他的两个财产方向,家庭和社会.他的家庭财产是作过公证的,按照公证,他在家庭里面没有任何个人财产.其次,在社会方面,这个人有一个公司,而且效益还不错,但是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登记的是他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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