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根本就没有成功,怎么可以叫做使用了呢?2,优惠券是由别的卖家支付的相关费用的.请问淘宝网有权这样做吗?3,淘宝网是否可以用我的抵用券的金额来进行抽奖活动?4,遇到这种情况我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利?我
更新时间:2005-12-20 10:29:22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05年12月14日下午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个硬盘价值是600元整,然后通过支付宝支付,实际通过银行汇款支付了585元.另有15元是用我以前在淘宝网上买东西时得到的优惠抵用券(该优惠券是由以前我买东西时的卖家支付给我的.等于这次少付的15元是先由以前卖给我东西的卖家替我支付的) 汇款后我就联系了卖硬盘的卖家,该卖家说硬盘已经卖掉.无奈之下我只能要求该卖家退款.该卖家就给我退款了,可是退款后支付宝只退还了我585元.并没有退还我15元的优惠抵用券.我就问淘宝网我的15元优惠抵用券到哪里去了.他们却告诉我该优惠券使用后就失效了,该笔款项已经到了一个公共帐户.不能退还给我.要用于活动抽奖来返还给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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