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合同有效期内产生纠纷,对方承认质量问题出具了整改方案(本人未同意),能否成为合同时效延长的依据.2.合同中约定了解决纠纷的途径:1.装饰协会调解(未果,也没有书面材料证明)2.仲裁和法院请问
更新时间:2005-12-19 10:14:00
问题描述:
本人于03年9月16日与某装修公司签定对某小区住宅装修合同,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如下纠纷:1.工程质量问题2.工程超期 3.赔偿. 本人与装修公司多次协商解决未果,对方采取拖延,推委态度致使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日期行将到期(2006年元月14日到期),而且只有对方留有工程竣工验收单(保修期以竣工签字验收时起使),现在装修公司表明态度不愿协商调解,我知道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2年,我怀疑对方可能篡改保修条款的起使日期,致使我想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会因为时效问题不予受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