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股权转让费的计算股权转让是否应以公司的净资产额为依据
更新时间:2022-06-09 12:12:54
问题描述:
A有个外贸机会,但没资金,就和B商量,问其是否有兴趣投资。B同意投资,投资100万成立外贸公司。双方约定公司由A负责经营,股份B占60,A占40。公司由A负责运营,拿普通员工的工资(7000元每月),第一至第三年公司一直有亏损,未分红。期间,公司运营资金紧张时,B有借钱给公司。第四年公司转亏为盈,当年实现利润200万,补完前几年130万的亏损,盈余70万元。此时,公司尚有借款60万元。因AB两人合作不愉快,B提出转让股份,但A需支付其400万(含60万欠债及利息)。
A提出400万的理由如下:60万(归还借款)+20万(借款利息)+180万股权转让费(或曰公司溢价:第四年利润200万*0.6股权比*1.5年)+100万投资款+40万分红(70万*0.6)。
AB合伙人最后的结果:
A拿到公司全部股权(公司负债330万);B让出其公司股权,拿到现金340万。
有几个疑问: B公司股权转让费的计算是否合理?B全额拿走当投资款100万是否合理?利润在没有扣除欠债的情况下进行分配是否合理?
请高手从公司股权利益分配和会计学角度分析下B提出的股权转让是否符合常理。
股权转让是否应以公司的净资产额为依据,而不是以当年利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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