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情况下,是否根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我的档案?(单位借口手续没办完能否站得住脚?)(2)要上诉,有没有时间限制?(3)我认为责任在单位,打官司影响我学习,我是否可以提
更新时间:2005-12-13 19:49:54
问题描述:
我原来在天津市一家国营企业工作,签了劳动合同。2004年我考到北京上研究生,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原单位开具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证明上写明了将于2004年10月19日前将我的档案关系转移(所签劳动合同上要求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必须在一月内将对方的档案转移),但是单位借口我和单位的一些手续没办完(事多不便叙说,我认为责任主要在单位)扣住我的档案和公积金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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