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王律师,报案后我们要做些什么事情,可不可以等派出所来解决?.最后如果我们起诉了,对方承担了刑事责任,我们就得不到医药费和其他的赔偿了吗,起诉费用可以由对方承担吗?
更新时间:2005-12-12 19:19:06
问题描述:
我是在杭州的打工仔,家父于05年11月14日,因房后过通纠纷被后邻居父子两人打伤,第5\\6条胸肋二处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在住院医疗中.我们已于05年11月16日向派出所报了案,已用去医药费近一万余元.前几天,家母收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告诉家母,让家父早点出院,不然花了太多的钱,到时候要不回来的,对方情愿去坐牢.家母及为伤心,怀疑是否派出所被邻居卖通,还是真心为我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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