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退股协议(第一次投资的金额不退回,购买合同在他手里。请问这再法律上成立吗?
更新时间:2022-05-20 08:59:31
问题描述:
公司成立三年没有盈利,有亏损,三个合伙人之一的股东退股,签订了退股协议(第一次投资的金额不退回,第二次投资的钱退回),当时退股合伙人经营公司时,有两台生产设备是此人经手购买的,购买
合同在他手里。时隔一年,现在又来公司,要求变卖设备抵他第二次的投资,请问这再法律上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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