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我如果起诉需要做那些准备?
更新时间:2005-12-12 09:20:21
问题描述:
我是**用户,办理的是**工薪卡,无月租,来电显示5元/月,今年4月份,因为信号关系,另购买了一个移动的号码,联通的号码就取消来电显示后放在家里没有使用,将其呼转到另一个移动号码上,8月初一个在外地好友通过其他的途径和我联系上告诉我近几个月多次拨打我联通的号码,有重要事情找我,但是一直提示停机!我想最近这个号码一直没有使用怎么可能欠费?我去联通营业厅交费时询问,告知我已经欠费2块多钱,于是我又存了10元话费.可到9月底我查询我的号码又被欠费停机了,这个时候我就觉得很奇怪了,我的号码已经取消了来电显示,其他不使用是不会有任何费用产生的,怎么会又欠费停机?于是,在9月26日我拨打了襄樊10010询问,通过查询被告知我订制的有包月的信息(武汉的一家网站提供的,代码为8811),2005年5月、6月、8月、9月分别收取了4个月的包月信息费,我从未订制过任何信息,投诉并要求查询.等了一个星期没有等到任何回复,我于10月4日晚再次拨打10010询问,工作人员告诉我已查明代码为8811的网站的收费属于误扣费,已经把多收的费用给我退还了,我对他们这种说扣就扣,你发现了就说是误扣还给你就完了的做法不能接受,因为在这期间由于扣费停机造成我通信中断,由此带来的影响和损失不是一句错误扣费还给你就可以了的,他们需要对由于它们错误扣费带来的影响和损失负责,要求对几个月来由于他们误扣费手机停机给我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经多次交涉,8811网站始终认为的确是误扣费,会按联通公司的规定双倍退还,对此处理意见我仍不能接受,又多次投诉。结果每次投诉,联通公司把我推给8811网站,8811网站它们又把我推给联通公司,(如此反反复复)像踢皮球一样,无奈向联通湖北省公司和联通北京公司反映,仍然如石沉大海.希望信息产业部领导还我一个公道!1. 我的现金是存在联通公司提供给我个人使用的帐户上的,属我个人财产,联通公司负有保管责任,怎能任由他人侵占,且事情发生后联通公司让我直接和侵占人交涉,对此我极为不满。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信息公司主动提供短信服务并收取费用,已构成了强制消费,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直接侵害了我的我的财产权利,是不合法的.2. 因为来路不明的收费导致我长达几个月的通信中断造成的损失,不仅仅是双倍退费可以弥补的。3. 我对联通公司及其不负责任的推诿态度表示强烈的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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