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此部门的做法是否合适?是否侵害了我们农民的权利?所谓的土地承包优先权指的是什么权利,优先权是怎样取得的?望律师大人指点迷津!
更新时间:2006-01-10 14:38:3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黑龙江省的一名农民,我有一个问题急切需要得到您的帮助! 2001年1月,我承包了当地的一片荒地,面积为113亩,承包期限为5年(即2005年12月31日止)。经过一年的辛勤耕作,荒地变为良田,并在以后的四年里都取得了良好的收益。可是今年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已满,乡镇土地管理部门要收回土地并将以竞标的方式来选择下一届的承包人。 礼! 农民甲 200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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