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我的情况,不知道遇到这样的事情怎样处理?公司是否违法了劳动法,我应该怎么和它处理此事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力。
更新时间:2005-11-29 17:48:12
问题描述:
本人于1999年8月大学毕业来一家国有企业工作,从1999年8月~2002年12月为聘用制员工。2002年12调入该(集团)公司,同时被安排在分公司工作(应为只有集团公司才有人士权)。但工资一直未能按正式员工的工资调整,且开始有两年时间公司连保险都没有给办,直到2004年才办了社会保险,但是以前的没有给补。因为这些问题,本人曾多次向公司领导提出要求按公司的工资制度给予调整和补办,但公司领导总是说公司要等改制,等改制后再补发。可是至今已经三年了,还是没有结果。我想请问现在的问题是公司改制和我的工资调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等到改制后呢?作为公司的一员,我理解公司的困难和难处,可是为什么公司只要我一个普通员工来承担这些呢?同我情况完全一样的公司员工每月工资是4500元左右,全公司可能只有我是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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