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我退费。能不能把我交的学费拿回来。你看看大概能退多少呢?如不合格
更新时间:2005-11-22 20:06:17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9月底报名参加上海易悠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私人的企业)举办的对日嵌入式软件工程师培训(2005年10月10日开始上课),培训费是:15840元,教材费是:590元。2005年11月10日,我由于经济问题,提出退学,并且退费。可公司以对日嵌入式软件工程师培训就业协议书中的规定:按规定交纳培训费,不在中途退出培训学习;如中途退学,学费不退为由,不给我退费。可合同的第一条也是有漏洞的,我没有经过公司的书面测试环节就参加了培训。这是公司的错误。你帮我看看,能不能把我交的学费拿回来。我上了1个月的课。你看看大概能退多少呢?对日嵌入式软件工程师培训就业协议书甲方:已方:上海易悠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参加已方举办的“对日嵌入式软件工程师就业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就培训及就业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内容1.甲方在通过书面测试及面试环节后可自愿参加已方举办的培训班;2.从交费之日起,培训班就业推荐协议程序开始启动;3.甲方在培训班培训后,经考试成绩合格,则由已方推荐进入企业就业;第二条 责任与义务甲方:1. 按规定交纳培训费,不在中途退出培训学习;如中途退学,学费不退;2. 在培训过程中,按照培训要求能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或缺勤,能认真学习和复习、跟上学习进度;3. 能够独立完成日语和嵌入式软件的各项作业练习要求;4. 各单科成绩及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如不合格,已方不负责就业分配;5. 服从已方就业分配。已方:1. 负责班级管理;2. 提供培训所需的环境、教室,及相应的配套设备;3. 负责教学工作,并使学员如期毕业,合格率不底于80%;4. 负责安排甲方到相应企业就业;5. 颁发瑞萨科技认证的培训证书。第二条 份数及有效期1.2.第三条 附则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不于本协议相抵触的情况下,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协议之附加,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及法规相抵触,以国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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