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我们能否合法要求校方作出相应赔偿?
更新时间:2005-11-19 20:49:03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个体经营者,大学毕业后工作没几年就和朋友一起经营一家茶室,是在03年租借了属于一所学校的门面房,属于临时房,所以租期限于临时房证上的日期,签了两年,当时出于不太懂临时房的弊病,还有当时学校方面一直说到时临房转正肯定没有问题,并表示我们可以长期经营下去,当然这些都是口头多次表示,于是,我们作了长期规划,投入了大量费用进行装修和再装修。经过两年余的苦心经营,现在终于可以转亏位盈了,可是合同期也已经到期,我们还想继续下去,学校也说没问题,只是临时房转正尚未完成,所以要我们等待,校方也一直没有表明不与我们续签,只是一而再地要我们等待转正成功,并再三口头表示学校临时房转正肯定没有问题,但是,由于合同期到期了,不可避免地牵涉到了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等等问题,使得我们无法正常经营。可是现在学校临时房转正出了问题,想要我们停止营业,暂时搬走,然后校方再对房屋结构进行部分改动,完了再申请转正,等转正成功后再优先考虑原有租客,只是不能再进行原有经营,必须进行改变业态,这样实在令我们难以接受,另外,之前校方收取我们租金和水电费用等时,都没有出具发票,而只出具了收据,由于学校方面工作上地失误和一直以来对我们地误导,使得我们错过了规避风险的机会,陷于异常被动的局面,很显然,这样一来我们将遭受巨大损失,基于此,我们连同其他几家经营者欲要求学校对此作出损失赔偿!不知此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合法要求校方作出赔偿,如果我上述表述还有不够之处或尚有遗漏之处我可以再作补充,甚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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