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1.我虽然向区长提出辞职,只是辞退行政职务,作为自然人,我依然是企业的一名职工.按照劳动法,我符合签订长期合同的两个条件.企业或者政府无权强迫我调出.2.企业私自改动我的档案并办理提前退
更新时间:2005-11-24 14:19:0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有个关于个人劳保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情况是这样的:本人原是某集体企业经理.(今年58岁.学历大本.职称高级工程师.)2000年因故向区长提出辞职.区组织部要求我调出本区(给3个月调动时间).拖了两年时间,我没有找到接收档案单位.我原企业就将我档案改为特殊工种,把档案转到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并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档案转至街道..当时,区长协调取暖费等由原单位负担(没有出具文字证明).几年以来,一直是由原企业为我缴纳取暖费和物业费.今年换了经理,区长也调走啦,现任经理拒绝负担以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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