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内容如下问题1.A女现在对本人提出劳动仲裁,本人则握有她违反公司命令的事证与EMAIL来往书信证明,是否还需要赔偿A女一个月资水?问题2.面对这么恶劣的员工,公司难到没有权
更新时间:2005-11-16 16:13:35
问题描述:
事情的经过如下本公司为刚成立的日商台资连络办事处 , 员工目前只有我和A女2位 . 因本人经常外出或出差 , 不在办公室内的时间很长 , 因此公章委托A女持有保管 , 定期的交给会计师来盖每月应缴的国税申报单. 除此之外 , 并无赋与他任何形式的公章行使权利. 前些时日 因公司希望她去上海分公司出差学习 ,被A女以各种理由拒绝 , 多次沟通无效后 , 由于A女态度恶劣 , 且说谎成性 , 手脚不干净 , 本人不在公司期间多次旷职 , 迟到 . 加上她违抗公司命令 , 公司为了避免A女再知道已经被公司开除后 , 利用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在公司胡搞 , 造成公司更大的损失 , 决定当场开除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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