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什么才算证据,我们不太懂。我们去找开发商论理时,都是口头的,没有书面的。难道还要有讨要时的录音录象才算证据,那我们可没有的。我们还有希望?
更新时间:2005-11-14 16:54:18
问题描述:
关于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房需支付违约金之事。我们是多次去讨要,开发商开始时只同意赔付违约金的60%, 我们要求按合同赔,没有达成一致。后来一次次去找,他们是能拖就拖,就说没有钱,这期间没有签过书面的协议。手头只有“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有就是2000年9月给我们开具的发票上有“赔付款中支付”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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