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遣散我,根据公司规章制度,那么不再做
更新时间:2022-01-23 13:42:25
问题描述:
2022年1月20日 上午10.30分跟贵公司商讨关于我1月8号下午15.01分—18:16分未经公司领导允许离开工作岗位的
问题,我已知晓我的错误,根据劳动法。。。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第二章第五条第五款,作为一个旷工处理,根据时间以及公司标准可以从当月工资扣除,这个我认为合理
2、贵公司以我旷工195分钟要求我遣散我离职,我觉得从劳动法第几条,以及公司所有规章制度看了遍并不符合法律以及章程,我不接受
3、贵司关于解散我的赔偿问题,我来公司已经有2年9个月,按照国家某一条法规,如果公司遣散我,需要赔偿N+1的金额,我2021.1月—2021.12月我的薪资是115154元,,平均工资为9596,那么我现在为2年9个月,每满半年增加一个月,那么贵公司赔偿我4个月的薪资,具体为9596X4
4、根据劳动法,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并不能强制要求旷工的员工不满300多分钟的员工即刻离职,所有的章程需要公司、按照公司的一个规定,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旷工立刻离岗,我并未给公司造成任何的损失,我在这离开的公司的几个小时内,工作手机也在身边,没有放手工作
5、以上,如果公司对我昨天要求的最低的赔偿,是因为贵公司经济困难的原因,我对公司还有感情,我的要求是两个半月,如果公司并未满足我这些条件,那么不再做,我会直接进行
劳动仲裁,以上也是我的一个诉求,发给公司
这篇文档也将呈现在劳动
仲裁的时候见面,我不排除也保留我的一个法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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