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家和楼下的损失该由谁负责,原来的房主、物业和我家分别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更新时间:2005-11-09 19:34:38
问题描述:
我家住6楼,昨天上午我们上班时物业暖气试水,把我家的3个卧室和一个客厅的木地板全泡了,然后水渗到下5楼,他家的电视、装修好的墙、床、衣橱等物也被淹,5楼的住户想让我们赔偿他们的损失。 可是我们是新住户,今年7月份才搬进来住。原来的房主自己在卫生间里暖气管处安装了一个热交换器,在搬家时就拆走了,但是他们既没有给我们安装暖气阀门,又没有告诉我们需要安装。同时我们也没有看见试水通知。物业公司把缴费通知贴到了一楼的防盗门上,我们几天前进出门的时候都看见了,但是一直没有见到试水通知。两家被淹后,我家找到物业,他们说试水通知贴在了广告牌上。出去一看,我们这栋楼与相邻楼之间有一个便道,广告牌位于那栋楼前,通知贴在了背面,从我们楼里边走出来时根本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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