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缓刑的话会是什么性质?具体是怎么样的判法?您可以提供我相关缓刑法律的网站供我查阅吗?2.可能判为拘役吗?如果是,拘役的最短日期是多少天?
更新时间:2005-11-01 11:12:49
问题描述:
当事人捡到了一个手机,后离开这个地点交给了远出的父亲,然后重新回到这个捡到手机的地点,过了2个多小时后,当事人父亲接到卢湾6侦队的电话,说当事人在警察局,请当时人父母过去一次,然后在警察局警察和当事人父亲说当事人捡到的那个手机是偷窃的,此时当事人父亲已经把之前的那个手机带到了警察局并且交给了警察,警察随后便说不只是手机问题,当事人还偷窃了一个钱包,但当时当事人只是承认了手机事件,并没有承认钱报是他作案的,当事人父亲在23日晚12点离开警察局,那时当事人依然没有承认钱包的事情,直到24日早上5点他才承认钱包事情,在24日5点他就被警察局正式拘留,并送往拘留所了,目前依然在拘留所中,听当事人父亲说警察局要起诉当事人的,他的总偷窃紧鹅目前计算下来是3000元不到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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