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新入职员工前2年不给缴纳社保,公司不给补交,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是否还能要求企业给补交那?
更新时间:2021-12-09 14:20:19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在深圳市宝安区工作的一名普通职工,2016年加入到一个新公司,公司规定新入职员工前2年不给缴纳社保,非个人意愿不缴纳社保,直到2018年才开始给缴纳社保,目前还在职,现在想让公司给补交2016-2018年这两年的社保,公司不给补交,去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说他们只能要求企业给补交近2年的社保,超过2年的不能补交,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是否还能要求企业给补交那?目前社保局不管此事,让自己去找企业协商,但是企业目前就是不愿意给补交,及时我个人出单位缴纳部分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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