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采用合同中的条款来对全体员工发出邮件,这种情况能否得到劳动法的支持呢?员工去通过劳动仲裁能否
更新时间:2021-11-29 16:16:19
问题描述:
你好,公司和员工签订的
合同中有一条为“公司有权根据运营情况、经营情况、经济效益、规章制度、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考核结果、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情况支付或调整乙方的工资性、非工资性福利”,现在公司采用合同中的条款来对全体员工发出邮件,告知员工要降薪30%,理由是公司今年利润亏损了,这种情况能否得到劳动法的支持呢?员工去通过
劳动仲裁能否让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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