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合同里的第五条款里写的“在商铺租赁期间,还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是否可以既要求租客支付违约金也
更新时间:2021-11-29 06:47:25
问题描述:
我有一套房出租,租客本该在11月11日交房租但是一直拖到现在,说要是不想租房了。我们的
合同里的第五条款里写的“在商铺租赁期间,乙方确需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且要付
违约金,违约金是以剩余租赁期支付租金金额的5%。” 第七条条款里写的“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力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按照这种租客既是逾期没有交房租,还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我们是否可以既要求租客支付违约金也要支付滞纳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