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是否应该向法院起诉此事同时要求他们的赡养义务?
更新时间:2005-11-04 16:06:52
问题描述:
律师: 你好! 我是石油大学的一名在读学生,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有关婚姻,继承及子女赡养方面的问题。 早在九七年,我的父母亲因为感情不和离婚。几年之后经人介绍,我母亲认识了一个长他几岁的人,那个人的妻子刚过世,家里可以说是一贫如洗,但他对我母亲还算是不错,之后他们就走到了一起。我也很尊敬他,我叫他大爷,我要说的事情问题不是出在他身上,而是他的儿子,他有五个儿子,他在认识我母亲之前,都已经成家立业了,并且另立门户,不在一起生活。是不是有点罗嗦了!不好意思,现在我说正题。 我这个大爷是退休职工,退休金仅有几百元,可是享受国家的医疗补贴,那面的规定是一次性的全部报销一次医疗费用,以后如果再生病住院就按住院费用的百分比报销,就是不全报了。我大爷的身体一直很好,所以这一项就暂没有用到。可就是在前十来天的时候,他的一个儿子竟然善做主张将他得癌症的岳父的住院费拿我大爷的名义报销了,我知道这个事情如果取到单位的话,应该有个合理的解释。可是问题就是,他的岳父去世了,你知道的,人活在这世上,总也逃不过一个情,呵呵,你不要嫌我罗嗦,在这个时候去追究于情不合,我想问的就是,这件事如果以后我想起诉的话,它的法律时效是多少?因为,我快要工作了,打算到时候将他们接过来,我的想法是,只要他对我的母亲好,我就当是自己的亲身父亲,如果他生病住院的话,费用我也愿意负责,就当他以前是无儿无女的。可就心中有点疑问,如果他百年以后,他的儿子(他的儿子自始至终没有给过老父亲一笔赡养费)如果来要求继承财产__呵呵,如果有的话,也是两个人共同积攒的,这无疑会给我的母亲带来很大的苦恼。所以,我还想咨询一下,如果到时候真的发生那样的事情,我的母亲有没有权利拒绝他们的要求并追究他们的赡养费?感谢你能在百忙中解答我的疑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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