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培训费是否合理。2:学习期间没有工资合理吗?有伙食补助。3:学习期间请假,期满时间往后推,是否合理。4:收到仲裁通知之日,公司请学员回去,在仲裁决定下来之前的日子,是否需要支付工资。5:事后,公
更新时间:2005-10-25 09:21:07
问题描述:
我所在的公司在3月份招了两个学生,作为岗前培训双方协商5000作为培训费。学期六个月。先付3000。期满后学生便作为公司的正式的员工。每月给予2000收入,但需每月退先前所欠学费的2000元中的200元。合同期限3年。在签定合同时,由于疏忽打印版的合同日期写成了3月到8月。而事实上一份手写的合同上是3月到9月。现在,学期满,但由于学员在学习期间请假,我们是否可以把学习时间按他请假天数往后推。20号。由于学员和公司因为工资,学员将案件交到仲裁委员会,所以公司先让员工回家,等事情解决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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