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的交易税到底应由谁负担,双方争执不下我应该怎么办?2卖家因此有想法要以我和中介违约为由废除合同(我没有按约5月1日交5万元,中介没有遵守承诺),将房子重卖他人,该房将于11月交房,我该怎么
更新时间:2005-10-28 11:41:48
问题描述:
当时我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与卖方三方达成协议:购买卖方的房产(卖方于04年10月份购得的期房,当时已经办理完毕按揭开始月供,4月30日交房),通过中介公司交给卖方定金2万元(由中介出具收据给我并当面交给卖方),交房后(当时未预见到房子会迟交房,所以定于5月1日)再交5万元(通过中介)给卖方即可拿钥匙入住,待房产证出来到银行赎楼办理过户手续后付清全款。卖方当时另要求中介签订承诺,当时三方协议上列明的费用之外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中介公司承担。之后该房因开发商问题迟迟未交房,但卖方要求我按约(5月1日)付款5万元,我与中介沟通后没有付给他。6月份后深圳市出台规定未满两年的房子交易要交5%的交易税,中介坚持该费用应按照规定由卖家承担,卖家认为按照当时的承诺应由中介承担,由此争执不下。中介公司一直以来消极懈怠,没有找到任何解决问题的方式。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