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叔叔的想法是先私下解决,如果不行就得上法庭,我的观点也是尽快把这件事弄清楚。因为按照当时的说法,这套房子应该是名正言顺的属于我,没有任何霸占和不公,而且这套房子是一室一厅,比我叔叔家的还小,应
更新时间:2005-10-13 10:38:1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麻烦您解答一下。现在我所居住的房子是先前奶奶过逝后留下的,奶奶于1999年过逝的,奶奶过逝后1年,爸爸也因病过逝。由于奶奶过逝时候未留下任何遗嘱,但按照奶奶生前的意思这套房子的归属权应该属于我,我现在也是该房子的屋主。我还有个叔叔,知道昨天我收到叔叔的信,信上说关于遗产的事想要求解决。为什么前面我提到按照奶奶的意思这套屋子的归属权应该属于我。在10年我和奶奶还有叔叔一家住在黄浦区,我妈妈单位分配了我妈妈一套房子在浦东,我妈妈和爸爸就居住在浦东。奶奶是干部,所以单位分配了奶奶一套二室一厅,当时经过奶奶和我爸爸还有叔叔的协商,考虑的叔叔一家比较困难,就把这套二室一厅让给给叔叔居住,以后如果房子搬迁的话,分配的房子所有权应该是我爸爸,也就是我们现在居住的这套一室一厅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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