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之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想在想劳动仲裁公司,是不是可以要求他按照常州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更新时间:2021-10-22 16:54:20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一家人力
资源公司上班,入职之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14天,走的时候说结算750元,在8月15日上班第一天,8月31日下午离职。于9月26日给我结算了400元,我想在想劳动仲裁公司,是不是可以要求他按照
常州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我的证据充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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