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在给一两万补偿金,我们应该怎么办?都不同意,请问除了维权还有什么好的方法
更新时间:2021-10-18 21:31:20
问题描述:
现有三楼老旧小区改造拆迁,目前已经拆除了两栋,是以兼并企业改善老职工住宿问题,拆旧补新。那两栋楼也没有产权,其中有一栋跟我们的一样属于以前分给职工的。我们都是交了钱的,土地是划拨性质。开发商拆那两栋楼之前已经帮他们每一户办了房产证,现在那块地已经被圈,应该是把土地分割出去了吧,具体不清楚,我们属于被兼并的国有企业,兼并商就是开发商。目前就剩一栋50多年的单身宿舍楼没有拆,因为负责征地的是政府。住建局的人来谈了,说我们这栋楼只有一户一直在这住,其它的都是房子占着没人住。政府没有拿任何的文件跟补偿协议,网上也没有任何公开公示,过来谈也是说看我们住房条件差,可以给一套政府的公租房让住,条件是必须把这房子搬走腾空。说这栋楼人家开发商不拆,即便政府来征地也没有任何赔付。最多在给一两万补偿金,请问合理吗?如果这样的话,这是政府行为,我们应该怎么办?他们还说如果不搬走,比如谁家亲戚只要是在单位上班的就会找他们谈话,给施压。这样的话就只剩一家没有住房的了,想得到该有的
安置房,哪怕是跟人家一样拆旧补新呢!都不同意,请问除了维权还有什么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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