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单位这种做法是否合法?!他不跟我们签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不给我们买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是否合法?!还有今年2月出台的收入标准跟现在实际情况完全不相符,他违背标准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05-10-09 14:29:23
问题描述:
我自2004年7月毕业以来,一直在广东的一个乙级设计院从事设计工作.至今已经1年多了,所在单位一直没有跟我们签合同,我们彼此之间的雇佣关系没有一点保障,领导一不开心,可以随时叫你走!还有就是所谓的\"三金\"我们一直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给我们办理,当初我们来之前问过我们设计院主要领导,他说都有,均为我们考虑到了!结果我们一来,领导就一直在拖,拖到今天1年多过去了,我们的劳动合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等都不见踪影,并且我们的收入也存在严重的问题,跟他05年年初出台的收入标准严重相违背。他给出的解释是今年市场不好,所以我们的收入应该要降,但是他不应该牵扯到我们去年的收入!我们去年的收入他到现在都还没有给,实在是有人受不了就拍屁股走人了,走人就一句话!因为你什么都没有,不存在说商量怎么解除合同问题,因为你本身就是一临时工!还有就是你走的时候,单位欠你的工钱他从来都不给的,走就走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